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的简述
评估主体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杭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了切实从源头上预防、消除行政区划调整引发的社会稳定隐患,确保行政区划调整顺利推进,需对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社会稳定风险开展评估证,分析判断并确定其风险等级,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评估实施主体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评估责任主体可以委托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法定评估职能的咨询机构对社会稳定风险开展评估论证,受委托的评估机构为评估实施主体,评估责任主体不发生转移。
评估责任主体
根据“评估主体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或其指定部门、单位作为评估主体”等相关文件条款,**县行政区划调整项目的评估责任主体是桐庐县政法委。
【山东志远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国内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的机构之一。公司由潘健创办并运营,总部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民生大街22号三箭银苑B座28层,办事处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智能制造小镇晶信阳光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