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国家发改委法务司司长解读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条例,有幸参会(可能我当时是唯一股份公司法人,其余都是各省发改领导或是各省工程咨询院负责人)。司长亲自解读国务院令,其中“第十一条 (四)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紧接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现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决策草案的形成,其中“第二十二条 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应当组织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按照有关规定已对有关风险进行评价、评估的,不作重复评估。第二十三条 开展风险评估,可以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等方法,对决策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开展风险评估,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进行。”看到这,我想有些同行该知道下步怎么做了吧(笑脸)。我们开展稳评加盟培训,手把手教你做稳评,2019年下半年的712、713号令让我们稳评人有章可循,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稳定是第一位的,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在基本实现现代化基础上再奋斗1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们志远人砥砺前行,做稳评的先锋,为社会稳定做一份微薄贡献,为政府决策做好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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